第03版:生活故事·要闻

岚皋检察院温情化解矛盾

本报讯(通讯员 王传波)“喝酒须有节,贪杯易招祸。被告人要吸取教训,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做一名守法公民。”这是近日岚皋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出庭公诉时对酒后滋事伤人案被告人的告诫。

2020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在其子满月宴上饮酒后,因意识不清,在其居住的安置小区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伤,触犯法律,害人害己。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家庭困难,孩子还在襁褓中,一家生活全靠其当快递员维持,除支付被害人部分医疗费外,无力支付被害人提出的赔偿数额,双方矛盾也未得到化解,如对王某某判处实刑,其一家生活将会陷入困境,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为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听取双方意见、宣讲法律政策、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筹措资金,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后通过对王某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认为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对居住不会有重大不良影响,该院与王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向法院提出对王某某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建议。法院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