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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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本报讯(通讯员 周峰 吕宣革)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水平,7月3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举办培训会,对全市各涉爆从业单位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进行培训。

会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报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市民爆协会会长党鑫从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安全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会后,陕西省秦盾爆破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将分10期对全市1200余名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和技术员进行专业培训。

汉阴检察助力看守所疫情防控

本报讯(通讯员 王瑶)近日,汉阴县检察院为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权益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就该县看守所安全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积极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该院建议看守所定期对监区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公共设施消毒、监管场所通风,确保监内物品摆放规范有序,监室内环境干净卫生。建议看守所加强对患病在押人员的巡诊治疗和动态筛查。针对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精神异常人员,增加巡诊频次,实行重点监护、管教民警重点包保,减少安全隐患。建议看守所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淡化和消除在押人员对亲人的思念引发的不安全因素让人文关怀温暖到每个在押人员,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

宁陕公安消除涉爆安全隐患

本报讯(通讯员 陈明安 李军宁)6月24日,宁陕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前期各警种收缴的导爆管和电雷管236发,和一公司过期的3507发导爆管现场进行销毁,把民爆隐患逐步减少。

为严管民爆物品安全,该治安大队紧盯行业危爆高危领域方面的安全隐患,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助推危爆行业安全监管平稳可控。工作中,该队成立了打击枪爆联系会议组织领导,全面理清了县级职能相关部门的责任清单,制定了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同时,民警对辖区重点施工单位使用民爆物品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民爆物品安全减少风险隐患,增大安全系数。

老县派出所便民服务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高文涛)“不到5分钟我就拿到了临时身份证,这下我出行就方便多了,也不误时误事了,真是感谢!”6月19日,平利老县派出所为着急出门复工,却找不着身份证的张先生快速办理了临时身份证,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近年来,该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系列户籍便民措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推出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无假日户籍室”、特殊人群上门办理身份证、证明材料电子档管理、邮寄代办等便民举措,为办事群众省去复印、到县城办理不必要的开支,让办事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白河民警救助2名迷路幼女

本报讯(通讯员 刘英)“滨河路上有两名幼童,疑似走失,公路上车来车往的,十分危险,请处置。”6月27日凌晨4时许,白河公安局城关所接到热心群众求助电话。

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沿路找寻,在滨河路城关镇政府前的公路上发现两个孩子。民警询问得知,她们是姊妹,年长的4岁,年幼者不足2岁,但说不清父母名字等有效信息。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系统逐一查询排除,最终联系到孩子的父亲胡某。经了解得知,胡某一家原住中厂镇,当天乔迁至城关镇公路村,家中大人趁孩子熟睡外出购买家具,未曾料想孩子醒后不见父母就打开房门外出寻找,直至被热心群众发现报警。

市检察院荣获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八连优”

本报讯(通讯员 王娅婷)6月28日,全市召开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被评为“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也是该院连续8年获此殊荣。

2019年,该院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聚焦“生态检察”品牌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检察责任担当。一年来,公众安全感调查满意率达98.54%。全年共有28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高桥镇群众主动把枪缴

本报讯(通讯员 刘成军 刘浩)6月25日中午,紫阳县高桥镇村民李某将一支“土火枪”上缴高桥派出所妥善处理。

该所在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矛盾纠纷排查”等基础工作中,组织民警深入村组、社区、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开展缉枪治爆宣传,广泛收集辖区内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引导鼓励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全力消除辖区枪爆隐患。原来,该枪是村上开展旧房腾退时发现的,因民警多次进村宣传,村干部也多次在村民大会上强调,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便及时将该枪支上缴派出所,民警对李某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点赞,并呼吁发挥群众联防联控作用,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法官情系贫困户 倾情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丁莉)6月27日,贫困户余某义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经汉滨区法院高新法庭的耐心调解,妥善化解了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其争取到了6万元赔偿款。

2019年1月,李某联系余某义在市某粮油公司仓库搬卸粮油,在工作过程中余某义被垮塌的粮袋压伤右腿,花费医疗费数万元,事后几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余某义诉至法院,要求该粮油公司及李某承担赔偿责任。经法庭了解得知余某义现年57岁,无妻、无子女,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平时主要靠打零工和做农活维持生计,突然受伤对他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特殊性后,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多次对余某义、市某粮油公司及李某走访交流,释明案件的法律关系,说明余某义所面临的困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