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文史·文讯

勿陷贪图享乐泥沼

□ 祝恒尚

热衷超前消费,6年购买50部手机;深陷网贷恶性循环,贷款记录达2000余次;为偿还高额利息,分31次套取、骗取公款共计40余万元……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江苏省赣榆区工商业联合会原报账员万振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万振痴迷购买电子产品,在工资承担不起巨额消费时,便盯上网络贷款和单位公款,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20年10月12日,万振被判刑,受到应有的惩罚。

综合近年各地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发现,像万振一样因爱慕虚荣、追求奢华、铤而走险的干部并不鲜见。比如95后的浙江省余杭区不动产交易窗口工作人员田琦浩,仅一年时间,侵吞国家财产达595万元,用于奢侈消费、购买豪车和网游充值;湖南省汝城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朱芳云,收受供货商提供的“好处费”32万元,大部分用于购买皮草、高档化妆品、名表名包等奢侈品。身为公职人员,不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积极奉献,而是满腹物欲,热衷攀比,极尽享乐,无异于步入沼泽地,会越陷越深,最终迷失自我。

“心散则志衰,志衰则思不达。”理想信念迷失、精神世界空虚、好面子爱虚荣,是一些党员干部沉迷贪图享乐无法自拔的根本原因。少数党员干部将使用最新款电子产品、穿名牌服装、开豪车等当作体现自己身份、地位和实力的象征,不计一切代价和后果追求奢侈享受,痴迷炫富攀比,最终玩物丧志,消磨工作激情,失去进取动力,坠入腐化深渊。万振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年轻的万振本该集中精力拼搏进取、干好本职工作,可他却痴迷电子产品,只要最新款的手机、平板电脑一上市,就想方设法买到手。当收入增速赶不上消费增速时,便不择手段进行网贷、贪污公款。俗话说,“穿衣吃饭量家当”。党员干部进行消费,让生活过得好一点,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被盲目攀比、畸形消费心理裹挟,不能控制在正常收入所能支撑的范围内,不惜触碰纪法底线,用不义之财为奢靡享受买单,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干部沉迷奢靡享乐,不仅影响个人前途,也会损害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必须予以纠治。一方面,需要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苦乐观,多比吃苦和奉献,不比安逸和享受,真正将心思用在苦干实干、为民造福上。另一方面,也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随时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偏;对权力集中、资金往来密集的部门和岗位进行常态化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不给因奢致腐行为留任何滋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