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固定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加强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我县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平利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对我县平利西引线坝河桥实行固定电子警察监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0时0分正式启用。

二、启用地点:平利西引线坝河桥南岸、北岸

三、电子警察交通违法监控设备使用功能

(1).对于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机动车超速、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禁令、闯红灯、压线、违章停车、违法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2).驶离平利西高速路口的大型货车禁止驶入陈家坝工业园区,应通过平利西引线坝河大桥绕行至346国道;由346国道通行的大型货车禁止通过平利西引线坝河大桥驶入陈家坝工业园区。

以上《通告》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