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 周瑞儒)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仅6个市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西北地区独此一家。

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指向,以创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智慧法制”为支撑,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推进建设,全市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实现全覆盖,执法管理更加集约高效,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执法主体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公安队伍形象和作风显著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有力推动了公安中心工作。此次命名,是市公安局第二次获此殊荣,也是公安部对安康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充分肯定。市公安局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法治公安建设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