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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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检察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刘聪)为深入开展第30届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7月1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该院结合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围绕“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宣传主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咨询台、LED滚动播放节能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行人发放公益诉讼知识、生态环境保护法、健康节能知识等资料,大力宣传节水、控烟、垃圾分类等节能环保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倡议大家做节能低碳的倡导者、节能低碳的践行者、节能低碳的示范者,自觉养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习惯,为打造良好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紫阳32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过“廉考关”

本报讯(通讯员 高超)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好领导干部任前“廉考关”,7月7日,紫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对32名拟提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本次考试重点考核拟提任的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宣传思想工作等应知应会知识、履行职责常用知识的理解掌握。据悉,近年来,该县始终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作为拟提任领导干部履新前的一次“廉洁体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公平公正,以考促学,以考促廉。通过对拟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法规考试,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

广货街派出所入校开展防溺水宣传

本报讯(通讯员 唐杰)近日,宁陕县公安局广货街派出所结合校园安全大检查,走进辖区沙沟、丰富两所中心小学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预防溺亡事故发生。

在活动中,民警通过通报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思想上始终绷紧防溺水安全这根弦,教育学生不要随便下河去游泳,不要去钓鱼,不到不熟悉的水域以及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引导学生提高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同时,民警还督促提醒学校和各村委会要加强日常防溺水的宣传教育。

白河交警夜查酒驾不停歇

本报讯(通讯员 张小龙)7月8日晚,白河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高考狂欢夜集中夜查行动,严肃查处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8时左右,各中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分别设立临时检查点,采取边查纠边宣传的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引导过往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持假证为小孩上户口 户籍民警“火眼”识别

本报讯(通讯员 高文涛)原本持户口簿、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派出所上户,是件顺顺当当的事情。然而,平利县吴某“剑走偏锋”,为给养女落户,竟在网上购买伪造出生证明,结果被民警识破。

6月29日,吴某带着两岁多的女儿代某某到平利老县派出所户籍室上户口,细心的户籍民警在查看户口簿和出生证明时发现,其儿子代某2019年4月出生,女儿代某某2018年7月出生,两个孩子出生时间相隔不到10个月。这一情况引起民警警觉,在仔细查验其提供的出生证明时,发现出生证明颜色偏淡,且医院公章又过于工整,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吴某这才道出了实情。原来,吴某与丈夫代某婚后身边无小孩,情急之下,便将其表妹的超生女儿领养至今,因为小孩儿没有出生证明,眼看明年就要上幼儿园,在外务工的代某见路边有办证野广告,便动起歪脑筋,抱着侥幸心理,网上办了一张假的出生医学证明。目前,平利县公安局老县派出所依法对吴某所持假证予以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宝宝车内误锁车门 民警出动砸窗救人

本报讯(通讯员 何春地 杨关顺)“幸亏你们警察及时赶到将孩子救出来,否则后果真不敢想象。”从民警手中接过宝宝,唐女士泪流满面地说。

7月2日晚19时许,家住紫阳县城关镇唐女士1岁多的宝宝因拿车钥匙玩耍,误碰触车门自动反锁装置将前后车门反锁。前往主驾驶车门开车的唐女士被锁车外,唐女士多次反复推拉、敲打车门无果后,向紫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求助,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携带钉锤、起子等救援设备迅速赶至现场。为防止玻璃溅落伤到车内小宝宝,民警用起子和钉锤沿车窗边沿均匀使力击落玻璃,经过20多分钟的紧张努力,将车门玻璃击碎打开车门,把小宝宝抱出安全送到唐女士手中。

平利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案 7人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平法轩)近日,平利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曹某某、朱某、朱某甲、邱某、马某某、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因该案部分被告人异地羁押于湖北省某看守所,此次公开开庭、宣判通过“云上法庭”线上进行。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朱某等人在平利县城及县城周边一带,通过组织他人赌博、发放高利贷牟取非法利益等途径,逐步建立了以李某为纠集者,曹某、邱某、朱某、朱某甲、马某某、敖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曹某某、朱某、朱某甲、邱某、马某某、敖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该县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公诉机关指控7被告人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