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
《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 陆青波 通讯员 黄泰蓉)9月1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邹俊杰带领执法检查组赴白河县、平利县、高新区,对《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以调研了解、集中检查、走访座谈、听取汇报及查阅资料、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一年多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汇报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对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邹俊杰对相关县和高新区在贯彻实施《条例》中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该条例是安康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为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共、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邹俊杰强调,要再提高认识,从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面依法治国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贯彻条例实施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宣传再下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把宣传工作重点下沉到街道社区,使全市人民充分知晓条例,自觉执行条例。执行要再严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发挥好条例赋予的调控权,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到齐抓共管、执法必严,切实把条例的每个条款都执行到位。要再探索方法,从社会宣传、日常监管、执法查处等各个层面,结合实际,开动脑筋,积极探索有效有力的方式方法,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