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安康荣膺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王挺)12月24日,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安康市以创建周期总评第一的优秀成绩,荣获2018年至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奖牌。

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始自2014年9月,2018年启动新一轮创建冲刺,市委、市政府与城市创建指挥部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文明城市建设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与文明指数,将文明指标融合到社会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构建市区镇办社区四级同创与帮扶共建工作新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发力、齐抓共管、协调并进的创建工作新格局。

围绕《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安康把文明城市创建列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创建的氛围日益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德陕西·弘德安康、“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宣传阵地有效扩展,设置大中型创文公益广告1600余处,发放《安康文明市民手册》各类文明宣传图册超过20万册。开展各类文明城市知识宣讲、汇演、展映活动超过1900场次,评选出各类文明市民、好邻居、好媳妇、好公婆1200余人,评选出971名道德模范、安康好人和文明市民。

我市在创建周期中,确定“对标提质、文明实践、全面深化”三个主题年,深入开展素质提升、群众创建、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八大文明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营造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优势氛围。先后投入60多亿元对中心城区75条道路、市政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安康大道等10条文明示范街区。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中,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