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请以下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办理主动销户手续,逾期视为自愿销户,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具体账户明细如下:
1、 白河县民政局殡仪馆,账号100384405850018008
2 、白河县困难党员帮扶基金,账号100070277840011616
3、白河县大秦土特产品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账号 100871638310018115
4、白河县信盈手机店,账号100586719990018888
5、白河博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账号961004010002135517
6、白河县紫熙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00658038020016699
7、白河县焱伙创业孵化有限公司 , 账号961007010004119011
8、白河县农生苑种养业有限公司,账号961005010000848953
9、白河县安踏体育专卖店,账号96100401000036007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河县支行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