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经

投资的股权结构风险

□ 张雄

近半年有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被刑拘或判刑。董事长或实控人涉嫌罪名各异,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股价、违规信披、虚开发票、金融诈骗、行贿、挪用资金、猥亵儿童等。投资者惊叹的同时,蕴藏在其中的投资风险怎么防控?这其中实控人个人行为事先很难防范,只能事后快速处理或对污点控制人公司敬而远之。对于董事长或实控人经营行为风险可通过股权结构分析进行防控。A股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差异很大,其中蕴藏风险各异。

首先,单一股东绝对控制风险。在A股市场中,有些公司虽是上市公司,但持股非常集中。如飞科电器、苏泊尔、有友食品、桃李面包等公司。这些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家族持股集中,飞科电器董事长控制股份近90%,苏泊尔大股东控制股份81%,有友食品、桃李面包实控人家族控股均接近70%。这种单一股东绝对控制公司,反应快、效率高、经营决策能力强,可集中资源推动公司快速增长。只是在股权结构上就面临风险,容易出现股东之间无法有效制衡,出现大股东挪用资金、信批违规等风险。这类公司实控人不当行为会对公司造成巨大风险。

其次,无实际控制人风险。有些公司股权非常分散,形成无实际控制人风险。这些公司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经营管理层为短期绩效竭泽而渔,不做长远布局。同时,如公司经营状况不错,会出现野蛮人突袭、控制公司情况。前两年南玻、万科都因股权分散形成风险。虽结局不同,但过程中风险重重。

再次,自然人股东为主公司。这类公司股权分散,以早期创业者为主体。如养元饮品、视源股份这些公司。这些公司上市后股东会出现分化,有减持股东,有退出股东。这些公司团队稳定、行业不发生大变动,一般持续经营能力会比较强。当然,持续经营能力要观察创始团队情况。出现华帝股份创始团队分歧情况就要及早规避。

最后是实控人与机构股东并存。实控人掌控公司,机构股东对实控人形成制衡和监督的股东结构。这类公司如永辉超市等公司。这种股权结构实控人对公司有多年的经营经验,机构股东对公司发展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支持。同时,机构股东对实控人形成制衡和监督作用。在股东层面出现分歧时,虽然会部分牺牲效率,却可持续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这样的股东结构可以促进公司稳定成长、持续发展,投资者对这类公司应持续关注。

股权结构千差万别,单一控制有效率,稳定性差;无实控人容易内部人控制;自然人股东要视情况而定;实控人与机构股东并存是一种较好局面。投资者对其中风险早做分析,出现风险才能果断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