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获“四连优”

本报讯(记者 杨京保 通讯员 张轩颐)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近日通报了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安康市荣获优秀等次,市级指标得分全省第一,这是我市自2016年以来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宁陕县、岚皋县、平利县、汉阴县、镇坪县、石泉县、旬阳县、白河县、紫阳县9个县位列优秀等次,优秀等次县较2018年增加了4个。

2019年,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资金投入持续增加,整合工作有力推进,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证脱贫攻坚支出。坚持“两眼向上盯政策、两脚向外跑项目”的理念,全年累计争取中省扶贫资金71亿元。按照“再难不欠扶贫”的原则,足额落实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3亿元,较上年增长26.7%,市级投入总量为陕南三市最多。完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督促各县区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市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6.5亿元,集中用于脱贫攻坚。

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全面启动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扎实推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执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强与纪检、扶贫、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和审计监督检查全覆盖,有力提升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整体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始终把问题整改摆在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金领域问题按要求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