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汉江晨刊

保护野生动物,安康在行动


  市民在香溪洞救助受伤雏鸟。



  工作人员放飞经治疗康复的小鸟。



  市民救助受伤猫头鹰。


记者 周健

地处秦巴山区的安康,居鄂、渝、川交界处,南依巴山北坡,北靠秦岭主脊,汉江自西向东横贯其中,形成“两山夹一川”的基本地貌,为典型的北亚热带动植物代表区。在这23534.5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分布的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大熊猫、朱鹮、羚牛、金雕、白雕、云豹、豹、黑鹳、东方白鹳、林麝等11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4种,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44种,有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及其他常见动物214种。它们和勤劳的安康人一道,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构建起了丰富多样的秦巴山区生态体系。

可不知从何时起,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野生动物,成了人类果腹之物。尤其是近几年来,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在饮食回归自然后,吃“野味”成了时尚,野生动物也成了餐桌上的珍品。在经济利益和口舌之欲的驱使下,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屡禁不止。

今年春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有专家认为新冠病毒最初携带者可能为野生中华菊头蝠,是人类食用蝙蝠后感染,一时之间,人们谈“野”色变。这种说法虽未经医学最终证实,但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声再次高涨。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再一次提醒人们: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天然宿主与人畜的密切接触,是防止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重要举措。

为唤醒群众保护意识,达到警示教育效果,2月20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大量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屈某、张某、文某、李某、车某、姚某等6名罪犯,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随案移送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缅甸蟒以及13种二级保护动物、含中华菊头蝠在内的98种其他动物等总计353只野生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没收,交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频频亮剑。2月27日,平利县洛河派出所查处两起猎捕、食用野生动物案件。当天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覃某家的冰柜里存有5袋疑似“麂子肉”,并在横梁杆上悬挂疑似“野猪肉”12块;荀某家的冰柜内也存有疑似“麂子”腿一条、“野鸡”一只和 “松鼠”两只。民警在查明事实后,按照规定对疑似野生动物肉扣押,并按照权限将这两起案件移交至平利森林公安局贵阳森林派出所侦办。贵阳森林派出所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后,现场查获了狩猎工具,并将移交扣押的野生动物制品分别选样送检,后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覃某非法猎获的野生动物分别为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记者注)小麂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猪;荀某非法猎获的野生动物分别是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毛冠鹿,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珀氏长吻松鼠。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而发生在洛河的这两起案件,也并非个案。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中,就清理了铁夹1379个、陷套1593个、粘网72张、电锚21套、电线3000米、炸弹108个(颗)、其他捕猎工具9个;先后查处行政案件58起,处理35人、结案42起,没收了导火索15.12米、火药葫芦1个、疑似枪支1支、钢珠19颗、底火28颗、铁夹188个、陷套635个、铁笼1个、网套124个、其他工具3个,共收缴野生动物41只、野生动物制品309.21公斤、皮毛22张。

“在已经侦破的案件中,当事人违法狩猎,并不都是依靠野生动物牟利,有的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强为了一点口舌之欲而为之,有的则是自身利益受损采取了非法措施。”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科长周利平分析说,“比如覃某案,就是因为野生动物对其种植的魔芋进行了侵害,为了阻止继续侵害就用‘捕兽夹’进行猎捕,猎获的麂子、野猪也都自己食用并未牟利。即使这样,他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让人觉得很是不值。因此,近几年来,我市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除了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整治外,还充分利用爱鸟周、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周和法制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向社会各界人士、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知识,提升人们保护意识;发挥好市本级、石泉、镇坪3个省级监测站和7个市级监测站职责,对野生动物的活动轨迹、生存状态及疫情疾病进行全天候监测,及时排除隐患,降低疫情传染风险。同时还积极主动对野生动物进行救助,为野生动物的生存提供了多层级、多维度的帮助。”

随着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去年4月28日,风雨交加,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接到12345市民热线转来电话,称在恒口示范区余岭村一水田内,有一只朱鹮受伤需要救助。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汉滨区林业局干部现场查看,因朱鹮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且得由专业部门进行救治,便通过省林业局联系了省朱鹮保护局,当天下午,省朱鹮保护局便派专人专车将受伤朱鹮取回救治。去年夏天,在香溪洞游玩的市民看到地上有一只受伤的雏鸟,便立即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打来救助电话,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把雏鸟送到了瀛湖鸟语园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治。今年春天,汉滨区中原镇双湾村发现猕猴在村内活动,当地村民不仅没有伤害它,还买来香蕉、苹果等水果进行投喂,直到猕猴再次回归山林。

“据统计,仅去年,我们就接到群众电话100余起,救助和放生野生动物109只,其中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1只、金雕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头鸺鹠1只、红腹锦鸡2只、鹰鸮1只、雕鸮2只、隼1只、其他鸮类鸟4只。”周利平介绍说,“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全面禁止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发布后,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和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新局面已经出现,人和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大好局面也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