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安康市同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丢失以下证件,声明作废。
证件如下: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预留印鉴一套,公章及法人罗长文私章。
法人:罗长文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