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汉江晨刊

村民通行受阻 法官上门“评理”

本报讯(通讯员 晁俊杰 吴涛 刘瑞)近日,宁陕县某村发生一起乡邻通行纠纷,因村民搭建灶房影响了邻居正常通行,引发纠纷,最终由法庭法官上门“评理”,才得化解。

原来,村民曹某修建灶房因影响张某通行被阻止,曾请求村委会协调解决。但村委会进行了多次调解,两家仍不满意。因该纠纷一直未解决,村委会便向宁陕法院江口法庭求助。法官在仔细了解情况后,为确保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修复好两家关系,决定启用诉前调解程序。

到达现场后,法官对灶房搭建、道路通行状况仔细察看,并听取两家意见和周围群众的看法。在查清问题根源后,调解人员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两家进行思想疏导,引用历史典故和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相互支持的原则,妥善处理分歧。法官还耐心地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和通行权的具体规定,介绍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中的法律效力和优点,得到两家的一致认可。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曹、张两家的心结慢慢被打开,表示同意让步。曹某最终向张某出具书面承诺,保证灶房外不建院墙、修复好通道且保证实际使用宽度与原来相同、供张某永久性无偿通行,张某听后同意该解决方案,两家在法官指导下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