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汉江晨刊

销售假表被罚款 法院判决支持打击商标侵权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倩)日前,安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经营者不服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商标侵权作出的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驳回原告某珠宝店的诉讼请求。

据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珠宝店展销的39块手表涉嫌侵犯注册商标。后经权利人辨认,确认39块手表为假冒商品。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珠宝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以违法经营额2.5倍罚款336125元。该珠宝店不服,遂向安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其在销售时不知道39块手表系侵权手表,应免予行政处罚为由,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珠宝店主观上具有“知假”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售假”行为,依法应当处罚。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虑到原告某珠宝店积极配合调查,且系初次违法等情况,依法从轻处以违法经营额2.5倍的罚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无不当,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