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

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修订完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情形和裁定主体、程序,把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区分开来,对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谋划推进重点工作、深化改革先行先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解决难题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或工作偏差的,及时进行容错纠错、减责免责,旗帜鲜明为政治坚定、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合理使用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干部,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摘自《中共安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安发〔202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