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石泉组织成立乡村建设审查委员会

本报讯(通讯员 许兵)日前,石泉县委、县政府印发通知,决定成立乡村建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审委会”),旨在顺应新时代乡村发展规律,科学开发利用保护乡村资源,进一步规范乡村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明确,县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合理确定乡村建设项目布局,守好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系统高效开发利用守护乡村资源,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审查申报建设的城镇规划区外的乡村建设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审查策划包装的本县年度重大乡村建设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统筹协调处理政府投资的涉及全局性、长远性、跨部门的重大乡村建设项目,同步指导、推动、督促组织落实。

通知要求,严格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审查程序和审批建设程序。申报审查前须开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行性论证,确保策划包装的项目均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优质项目,防止建设的项目效能低下、破坏资源环境。县审委会审查确定事项是项目实施依据,应提请审查的项目,未经县审委会审查确定的,任何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和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须变更的,应当按照谁决策、谁调整的原则,将变更方案报请县审委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