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平利县双鑫重晶石矿有限公司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及重晶石矿选矿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平利县双鑫重晶石矿有限公司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重晶石矿选矿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建设单位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重晶石矿选矿节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康市平利县洛河镇水坪村

建设规模:矿区资源储量为15.74万t,设计开采规模5万t/a,设计服务年限3.15a。建设单位在保留目前PD1、PD2及PD5 硐口的基础上,对原有部分矿硐进行封堵、部分场地进行恢复植被,新建选矿厂、开拓系统、生产系统、储运系统和环保工程等。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稿见链接网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60pXjsB95GPmn_SHMa3GA 提取码: g5in),直接下载获取,或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直接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如下: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建设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k5_1Nt4Fn3reR5UOx052Q(提取码d84h))

五、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利县双鑫重晶石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斌 联系电话:15829854160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0915-3801006

通讯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栋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