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石泉县司法局获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本报讯(通讯员 郭健 汤姗姗)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对石泉县司法局进行表彰,授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石泉县司法局始终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站,全面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该县将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项目纳入发改部门“十四五”重点项目库,多方筹集资金,规范建立了“一厅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综合接待4个办事窗口,以规范的流程、标准的服务、精细的管理,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实现了一厅式办理、最多跑一次。结合司法所建设,同步提升镇村法律服务机构能力,选派45名法律专业人员进驻易地搬迁社区综治警务中心,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进村开展工作,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极大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解决法律难题。

2020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受理法律援助246件,办理公证106件,协助市公证处调查核实公证事项15件,配合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律师见证93件,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今后,石泉县司法局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做到法律服务业务全覆盖,真正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