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紫阳法院3天
追回8万元赔偿款

本报讯(通讯员 王洪波) 8月19日,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用3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为农民工王先生成功追回赔偿款8万元。

家住四川省万源市的王先生是一名在外务工农民,2019年5月份,王先生在紫阳县务工期间不慎受伤,伤愈后,因为赔偿问题和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发生争议,王先生向紫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一次性向王先生支付各项赔偿款合计8万元,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一直拒不向王先生付款,王先生无奈之下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收到该案件后,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程序,在第一时间和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同时,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并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不履行赔付义务,法院将依法对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他的出行以及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慑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司负责人立即通知公司工作人员,在8月19日早晨从四川赶到该院,当着法官的面将8万元赔偿款一分不少的交到了申请人王先生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