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公告

安康高新运通达货运部:

2018年4月27日我局受理王万斌以你公司为用工主体提交的王富豪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我局在调查核实中你公司否认与王富豪存在劳动关系,我局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编号2018080号)关于工伤认定程序暂时中止的函并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王富豪向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确认,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9月7日作出(汉劳人仲案[2018]82号)裁决书,确认王富豪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你单位不服又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的判决([2019]陕0902民初3700号)。现申请人以判决书已具备法律效力为由,于2019年9月26日向我局提出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申请。我局于2019年10月11日作出(编号2019276号)关于工伤认定举证的通知并要求你单位重新举证。因你单位办公地址、联系人电话有误,我局无法正常送达《关于工伤认定举证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陈述2018年1月17日王富豪在工作中受伤一事提供工伤举证材料。

逾期,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结论。

地址:安悦街兴家仓42号 邮政编码:725000

经办人:向 堃 电话:18992581345

特此公告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