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为遭受不实举报者正名

本报讯(安财纪)“衷心感谢组织还我清白!我一定不改初心,与镇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并肩奋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市财政局下属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科长、派驻汉滨区吉河镇板庙村第一书记李大发同志的肺腑之言。

11月12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行,专程来到汉滨区吉河镇板庙村,召开村“三委”和部分群众代表会议,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科长、驻村第一书记李大发澄清正名,激励驻村脱贫攻坚干部担当作为。

会上,首先通报了对李大发同志的核查结论,群众周某举报反映李大发工作中“打击报复取消其易地扶贫搬迁资格、承诺生猪养殖化粪池奖补资金不兑现”的问题不实。李大发同志驻村帮扶工作作风务实,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扶贫政策,不存在对群众的打击报复行为。按照《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诬告陷害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与市财政局党组沟通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决定为李大发同志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让在脱贫攻坚一线出力流汗的党员干部不受委屈,放心大胆工作。

据了解,这是全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各纪检监察组运用诬告陷害澄清机制,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首个案例。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叶启胜表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务必积极实践探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注重教育保护干部,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