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

铁佛寺镇“四社融合” 助力乡村振兴

通讯员 张辉

为有效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分散、融资难、销售难等问题,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带动群众大力发展产业稳定致富。近日,汉阴县铁佛寺镇启动“四社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县镇村三级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生产合作抱团发展。探索建立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供销社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入股等方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抱团发展,促进合作社生产销售,吸收农民入社变社员,社员闲散资金入股分红使资金变股金,收购销售社员农产品使产品变商品。供销社为社员提供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技培训、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农业服务。

销售合作降低成本。村级供销社发展社员消费合作,为社员统一采购化肥、农药、种子、日杂等农资商品,以微利价格销售,降低社员生产成本。对缺乏销售渠道、缺乏品牌宣传、缺乏规范包装的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社员,村级供销社提供统一包装、品牌和对外推介销售服务。并与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社员产品按照电商大客户标准优惠收取,降低社员农产品物流成本。

信用合作风险共担。深化供销社与农商银行合作,由农商银行为“村级供销社+社员”提供专门信贷产品支持,统一授信,按照同类同档次最低利率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按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前提下,社员自愿将自有闲散资金入股到新型村级供销社,享受分红、承担风险。社员有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的,村级供销社可在内部用社员股金调剂借款,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合理收取社员股金调剂占用费。

村社合作互惠互利。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加入新型镇级供销社,成为供销社基础社员,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签订合作协议。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动员本村集体成员(农民)加入供销合作社,推荐产生本村社员代表参与供销社民主管理。协助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等业务。新型镇级供销社根据各村社员与供销社发生的交易额和收益,按照一定比例给社员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

据了解,该镇将通过“四社融合”机制,激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内生动力,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新路径,大力推进辖区产业发展,为实现“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新格局汇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