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旬阳交警严查偷换车牌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李步余 李询)近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教练偷换车牌私自带学员上路练车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教练王某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其所持驾驶证同时被注销。胡某涉嫌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500元。

据悉,4月16日,旬阳县蜀河执勤中队民警在双西路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悬挂教练车号牌的灰色小轿车形迹可疑。经查该车驾驶人胡某是刚报名学车的某驾校学员,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是教练王某。在民警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该车辆的学车号牌下还有一副蓝色号牌。在民警再三询问下,王某便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原来,王某受某驾校工作人员邀请从泾阳县来旬阳某驾校招生,为了能让驾校多招学员,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偷偷将自己从咸阳带来的一副驾校教练车号牌悬挂在该车上,并带学员上路训练。事实面前,王某、胡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报经交警大队决定:依法对王某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其所持驾驶证同时被注销。胡某涉嫌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