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警视听

市检察院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本报讯(通讯员 石明慧)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11月22日,市检察院为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中,通过了解火灾预防基本知识、火灾处置基本方法、火场逃生基本常识、灭火器材使用的正确方法,结合播放安全事故实例图片、视频,提醒大家要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重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现场演练了火灾发生后灭火器、消防栓的正确使用、接入方法。

警训支队“乡村夜校”受村民欢迎

本报讯(通讯员 陈厚人)近日,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教育训练支队结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决战”,利用自身“教育资源”,组织“精干警力”在帮扶贫困村汉滨区谭坝镇新华村开设“乡村夜校”。

“乡村夜校”目前共开办了12期专题讲座,其中“我爱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战略”“五四精神”“国庆大阅兵”“四中全会精神”等,声情并茂、风趣活泼、通俗易懂,紧贴现实生活,深受村民欢迎。

镇坪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执法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刘辉)11月21日,镇坪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消防、电视台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网吧、KTV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网吧重点检查了是否实名制登记上网、是否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经营内容是否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及消防安全、卫生等情况;在KTV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是否存在“黄赌毒”、曲库中有无盗版及违禁歌曲。对书店及学校周边商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证照是否齐全,进货、运输、销售等环节发票及台账等。

卡子派出所开展辑枪治爆专项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 吴经礼 周辉锐)11月10日,白河县卡子镇群众主动向卡子派出所上交两件枪爆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辖区某村村支书柯某电话反映称:有一支土火枪和一支枪管需要上交给你们公安机关。该所领导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村委会,经了解得知:该村拆除旧房的施工队在拆除已过世20余年的村民余某旧房时发现了这些涉爆危险品,随即转交给该村村委会。

平利检察院深入校园讲法治课

本报讯(通讯员 杨云华)11月25日,平利县检察院深入该县城关初级中学讲授专题法治课。授课根据学生常见的不良行为习惯,结合司法实践,引用热点案例,深入浅出宣讲了防止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防性侵、防骚扰、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建设、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公众安全感电话调查等校园平安建设常识;告诫全体同学要力戒“五贪”(戒贪、戒奢、戒骄、戒赌、戒妒);做到谨慎结交朋友、树立宏伟志向、善于自我控制、敢于维护权益、勇于承担责任;并对同学们如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方面提出对策。

仓上派出所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本报讯(通讯员 丁义龙 郭平安)近日,白河仓上派出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民警学习典型案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学习中,该所要求全体民警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党员民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学习,民警的思想政治受到洗礼,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得到强化。

汉阴公安抓获4名盗贼

本报讯(通讯员 刘安正 杨帮武 王霞)11月26日,汉阴公安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回被盗手机3部,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

11月19日,在汉阴县涧池镇某集团公司3名员工报警称:正在充电的3部手机等物品被人盗走。接警后,该县公安局指令刑侦大队和涧池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尽快破案。在市局技侦支队的协助下,11月26日上午,将藏匿在涧池镇某小区的4名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审查深挖,韩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同时交代了结伙流窜作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10余万元。

冷水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脱贫攻坚

本报讯(通讯员 田成磊 刘洋)近日,白河冷水镇利用干部入户帮扶契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活动中,向村民讲解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同时宣传冬季防火、煤气中毒等安全常识。此次活动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决胜脱贫攻坚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牟利铤而走险 体内藏毒运输终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 凌倩倩)近日,由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7年12月,被告人谭某某在一男子的安排下先后吞食用塑料纸包装的毒品49包,被告知运输到咸阳国际机场后会有人联系交付毒品,并许诺给谭某某1万元报酬。后谭某某搭乘飞机到达咸阳机场,当他还在幻想唾手可得的报酬时,却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其挎包里发现疑似毒品物质6包,谭某某供述体内还有43包毒品,在办案工作区,谭某某将上述疑似毒品物质排出。经鉴定,49包疑似毒品物质净重245.67克,送检的检材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谭某某明知是毒品而采取体外携带、体内藏匿的方式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经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汉阴县人民法院以谭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做出如上判决,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