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汉阴县人民法院平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不仅涉及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更牵扯两个家庭之间的复杂情感与债务纠葛。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笔旧债,牵出两家纠葛
张某甲(男)与王某(女)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于2019年8月因转让他人店铺被索债,张某甲之父张某乙听说后,为帮其渡过难关主动借款2万余元给王某用于还债。时过境迁,张某甲与王某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7月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个子女均由张某甲抚养,王某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双方各自名下有债权债务的由负债的一方负责承担偿还,与对方无关,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离婚后,债权人张某乙向王某追讨这笔旧债。然而,王某却认为,该笔借款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共同还债,转接的店铺后来也被张某甲私自转让,转让款也被张某甲个人拿走,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至多只承担一半,且张某甲还向其父和其大伯各借5000余元未偿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陷入僵局。最终,张某乙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
抽丝剥茧,寻求最大“公约数”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敏锐地察觉到这并非一桩简单的借贷纠纷。案件表面是公公与前儿媳之间的债务争议,背后却交织着已破裂的夫妻关系、两个家庭的经济往来以及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牵绊。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可能激化家庭矛盾,判决后的执行也可能面临困难。
为此,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开庭后采取了“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细致梳理法律关系,并从法、理、情多维度进行疏导。
法官向王某释明,虽然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离婚协议中已对债务承担作出约定,该约定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同时,法官也与张某乙进行沟通,引导其考虑王某的经济状况以及需承担两个孩子抚养费,今后还要探望子女、见面打交道的实际情况,本着解决根本问题的态度适度让步。
互谅互让,纠纷终化解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地调解,各方当事人的心结逐渐被打开,最终达成了令人欣慰的和解方案:原告张某乙自愿放弃部分债权,同意由被告王某偿还相应剩余款项。被告王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原告张某乙经征求张某甲意见,同意借款1万余元给其用于偿还所欠王某父亲及王某大伯相应的款项。
至此,这起牵扯两个家庭、涉及多笔债务的纠纷彻底解决。款项当场付清,各方再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