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
和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保畅工作的通告

(第2号)

当前正值全市疫情防控与春运返程高峰叠加关键时期,部分县区相继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蔓延。但一些地方封路、堵路、断路,禁止非本区域人员和车辆进入,导致县与县、镇与镇、村与村之间交通阻隔,各类疫情防控、生产生活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物资无法通畅运输,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物资调配,确保市场供应,稳定经济增长,现就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保畅工作通告如下:

一、规范交通检测监测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检测监测站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引线及出口、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要及时制止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

二、保障应急资源优先通行。凡是运送感染患者、病例生物样本、防治药品器械等物资的车辆,优先保障通行。凡进入安康境内(各县区不再提新的要求)运输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以及邮政快递、商业物流、铁路检测设备、经批准开工重点建设项目物资的车辆,进行规范检查登记后一律放行。同一车辆和相同的人员与物资,在同一区间通行,当日不重复进行检查登记。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