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开启全民学法新模式 本报讯(通讯员 叶明星)近日,紫阳县印发《紫阳县“民法典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标志着为期一年的“《民法典》进万家”活动全面启动

紫阳县开启全民学法新模式

本报讯(通讯员 叶明星)近日,紫阳县印发《紫阳县“民法典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标志着为期一年的“《民法典》进万家”活动全面启动。

此次活动以“法进万家 ‘典’亮生活”为主题,将通过精准化、差异化、互动式普法举措,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法治紫阳、平安紫阳、幸福紫阳建设注入法治动能。活动围绕四大目标展开:一是广泛普及《民法典》基本原则与核心内容,显著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增强公民法治观念与权利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规范行为;三是发挥《民法典》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四是营造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浓厚社会氛围。

在阵地宣传方面,紫阳县将构建全方位传播矩阵。开设“《民法典》知识讲堂”“以案释法”专栏,推送解读视频、典型案例等内容。在城区LED屏、公交站台、村镇公开栏等平台,密集投放宣传标语与海报。各单位、各镇也通过自有新媒体转发普法知识,组织线上有奖竞答,打造“指尖学法”平台。同时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庭院、进军营、进网络等特色活动,实现普法全覆盖。

为增强普法趣味性,活动融入多元文化元素。紫阳县将创编融入《民法典》知识的快板、小品及紫阳民歌等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巡演;征集典型案例制作展板,在广场、集市等场所巡回展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推动普法与服务深度融合。

白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袁雪冰 郝戴滢)11月4日,白河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狮子山社区,开展“优化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发展”法治宣传活动,面对面为企业纾困解难。

活动现场,干警们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派发涵盖合同风险防范、劳动争议仲裁、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的宣传资料100余份,每份资料都搭配真实司法案例,让法律知识更易理解。

“我们是做建材生意的,之前遇到过供货方违约却拿不到赔偿的情况,这种问题该怎么提前防范?”咨询台前,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问道。法院干警结合审理过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耐心解释:“签合同前要核查对方资质,合同里得明确交货时间、违约金计算方式,还可以约定担保条款,这样万一对方违约,维权时更有依据。”现场像这样的互动持续不断,干警们用“家常话”解读法律条文,累计为20余名企业负责人、商户及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院坝地砖突然被撬 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本报讯(通讯员 刘怀芳 潘红娜)2004年,原告看中了被告一套砖木结构的房子,双方签了《房屋买卖附加协议》,约定房子连同房顶地板、门窗、猪圈、厕所甚至水电一起,作价3.9万元卖给原告。协议里还特别提出:院坝所有权归集体,但原告能使用;土地使用证由被告帮忙变更到原告名下。

原告爽快付了钱,被告也按约定交了房——不仅有房子,还有已经铺好水泥地砖的院坝。后来,原告还把土地使用证转到了妻子名下,证上注明“院坝长11.92米、宽7米”。这20年来,院坝一直是原告家在用,从没出过岔子。可谁能想到,到了今年,前任房主(被告)突然带着人找上门,二话不说就把院坝里的水泥地砖给撬了。

“这房子我都买了20年了,院坝地砖凭啥你说撬就撬?”面对原告的质问,被告却理直气壮:“我当年只卖了房子,虽说院坝让你用,但没说把砖也卖给你!这水泥地砖是我当年铺的晒场,所有权还是我的,撬自己的砖,没毛病!”

一方说“房子是我的,院坝砖也该是我的”,一方说“砖是我的,想拆就拆”,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闹到法院。平利县人民法院审理后,直接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依照《民法典》相关条款,判决被告3天内把院坝恢复原状。

耐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温情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刘家豪)近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通过耐心沟通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多年好友,张某因公司资金周转,于2022年向王某借款20万元,后张某因资金链断裂未能如期偿还借款,王某在借款到期后多次向张某电话催要借款无果后起诉。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后,考虑到被告张某长期在外务工,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参与纠纷化解,承办法官依托多元调解平台,多次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张某释法明理,详细阐明逾期履行的法律风险,引导其正视债务清偿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原告王某沟通,从实际履行角度出发,建议其给予被告合理还款宽限期,为张某筹措资金预留必要时间。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同时,综合庭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让当事人“一次到庭,纠纷了结”,免去往返奔波之累。

此次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昔日友情,充分体现了汉阴县人民法院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温度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