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家庭养老试水社会化

—— 宁陕县开展农村特困群体集中托养工作观察

通讯员 谭海波 李兵 杨卓

今年58岁的孟财凤是宁陕县金川镇黄金村人,本人身患多重一级残疾,丈夫也因病过世多年。她育有一子一女,女儿远嫁外县,儿子段升华常年在西安打工。平时,段升华只能将母亲托付亲戚照顾,由于不放心,经常请假回家,挣钱顾家不能兼顾。

今年6月,段升华将母亲送至敬老院托养后,终于可以安心务工,月收入达到4000余元。“母亲托养后,去看望过两次,收拾得干净,精神也好,收费还不高,可以放心出门挣钱了。”段升华说。

近年来,宁陕县在全面做好农村低保对象与特困供养对象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率先落实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低偿集中托养服务,着力解决这部分群众生活照料护理缺失难题,让他们与全县贫困群众一起过上了好日子,扎牢了防返贫“篱笆”。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

今年63岁的段少奎是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村民,家中两口人。段少奎由于脑梗引起偏瘫,生活难以自理,儿子长年在深圳务工,平时无暇照管。段少奎在家中被“放养”,终日躺在床上,身上还长了褥疮。

今年5月,段少奎被送到县中心第二敬老院托养,在用其享受的养老保险、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助等政策性补助支付的托养费用8196元外,其子每年仅需再承担2364元托养费。托养后,段少奎的生活质量有了保障,其子能够安心务工,少了牵绊。

经统计,该县已累计集中托养像段少奎这样生活无基本保障,但因有法定赡养人,不符合农村特困供养认定条件,无法解决供养的失能半失能人口和农村独居老人72人。

经过5年来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地处秦岭腹地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宁陕县,已累计减贫6808户19606人,贫困发生率由37%降至1.04%。2019年底实现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但在2019年开展的全县兜底脱贫督查中发现,还是有部分不符合特困供养政策的重残对象和独居老人,他们虽有赡养义务人,却因婚嫁、务工、自身条件差等原因,无法履行照护义务;一些家庭也因为要照料残疾人或老人,而进入“顾家挣钱不能兼顾”的两难境地,家庭陷入贫困,成为脱贫攻坚的“老大难”。

“五保、低保、残疾等特困群体是脱贫攻坚中的困中之困、坚中之坚,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是实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的关键。”宁陕县民政局局长陈衍子说。

为切实破解这一社会难题,把这部分贫困家庭彻底解救出来,全身心脱贫致富奔小康,真正实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宁陕县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出台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实行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托养,按敬老院10%的空余床位对贫困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有照料看护需求的重残对象及独居老人提供低偿集中托养服务。

为了让这些特困群众都能进行托养,宁陕县科学配置资源,建成“一中心六区域”敬老院7所、床位1000张,并坚持“最难优先、应养尽养”原则,将居住环境差、生活质量差、自理能力弱、监护有缺失对象全部集中供养;对与监护人同吃同住、亲情难舍、故土难离,不愿入住敬老院的对象实行分散供养,从而腾出10%左右的空余床位,为开展集中供养“进得去”提供了基础保障。

“托养要比住在家里好得多”

今年45岁的施仁奎是宁陕县江口镇人,二级肢体残疾,日常生活全靠轮椅活动,心理极度自卑和内向。

2019年9月,施仁奎被送入江口第二敬老院进行托养。在护理员的精心照顾下,施仁奎性格变得外向了,人也开朗了,还交了很多朋友。“来的时候还有点犹豫,进来一看环境这么好,护理服务也很周到,衣服有人洗,每天有人端水喂饭,擦洗身体,定期康复训练,托养要比住在家里好得多。”施仁奎说。

宁陕县优化管理服务,确保托养对象住得好、养得好。在启动托养服务之初,该县就严格对象认定和入住程序,敬老院、受养人、托养人三方签订《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社会托养服务协议书》,既防止少数家庭以托养为名把责任甩给国家,长期不探望托养人导致亲情缺失,又防止因低偿导致生活质量低、照护服务差问题,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专门制定托养服务工作标准,要求一日三餐设定菜谱,后厨明锅亮灶,护理人员与受养人同锅就餐,衣服随脏随换,工作人员24小时亲情照护;并建立了中医理疗室、康复训练室与远程诊疗系统,定期进行理疗与康复训练,一站式解决医疗、护理、养老等问题;每日召开院民会,让托养人敞开心扉,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疏解情绪,化解矛盾,确保他们生活舒心。

该县还定期开展护理技能培训,强化护理人员考核管理,建立了奖罚双向激励机制,确保护理员为入住供养人员在饮食起居、医疗护理、心理安慰、临终关怀等方面提供更专业、更贴心的服务。

此外,为了让托养对象都能住得进,并且稳得住、可持续,宁陕县民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精准测算托养成本,合理制定托养服务价格标准,基本生活费比照特困供养对象标准收取,护理费对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分别减免50%、30%,床位费对低保贫困户免交、一般贫困户减免50%。按照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低收入群体三个类别,确定了合理的托养费用,有效为贫困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

“托养一人脱贫一户解放一家”

宁陕县梅子镇村民祝长顺,今年25岁,由于幼时高烧未及时治疗,导致身患小儿癫痫,吃饭穿衣需要人照料,属半失能人员。这些年,其母亲罗福翠只能在家照料儿子,无法外出务工,家庭收入主要靠57岁的父亲祝代华打零工。

祝长顺托养后,母亲罗福翠随即到该镇三河口南水北调水利枢纽项目部务工,月收入2000元左右,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儿子托养后减轻了家庭负担,也解决了我们两口子百年之后孩子无人照顾的问题,日子有奔头了。”罗福翠高兴地说。

宁陕县通过集中托养,减轻了被托养人员的家庭负担,其家里劳动力可以安心外出务工挣钱,实现“托养一人脱贫一户解放一家”,保障了托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减轻了原生家庭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负担,助力了托养家庭的经济发展,重燃了托养家庭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提升了托养群体的幸福指数。

同时,这些农村特困群体托养后,生活、安全均有保障,食宿和洗澡有专人管护,房间宽敞明亮、干净整齐,服务人员亲情服务;就医方便快捷,有医生上门坐诊;敬老院经常组织各种文体活动,生活充实又快乐;敬老院建有生态墓地,老人去世后根据亲属意愿,由敬老院代办丧事的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办理,使老人生前有保障、临终有关怀、逝后有尊严。

该县还将开展托养与就业扶贫结合起来,在敬老院人员流动时,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坚持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聘用了3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护理员,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助推了就业扶贫。

此外,在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该县开展抵偿托养服务盘活敬老院资源,对特困供养对象以外有供养需求的失能半失能人口、农村独居老人提供低偿集中托养服务,解决了部分不符合特困供养政策的重残对象和困难独居老人平时无人照料看护、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无法保障的难题,既延伸了农村特困供养政策,也进一步完善了民生保障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