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警视听

增强企业法律意识 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马小松 李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引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7月31日,安康中院法官走进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培训会上,王佩法官结合近三年陕建集团涉诉案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多层转包中总包人的责任承担、结算依据的认定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务中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李丹法官结合司法实践,运用多年审判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理念为切入点,围绕建设施工合同领域中常见的“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黑白合同”、垫资及利息的承担、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进行细致的解读。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还结合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深刻汲取教训 警示常抓不懈

本报讯(通讯员 赵敏秀)8月4日上午,紫阳法院召开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进一步明确“四个查一查”内容和要求。

与会人员围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规矩、端正工作作风、发挥先锋作用、做好本职工作等方面逐一交流了自己的感悟和体会。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赵正永案教训,深刻认识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的特殊重要性,闻警自省、慎独慎微,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倾向。要不断强化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抵制歪风邪气,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工作,抓实抓细以案促改各项任务,把以案促改与实现“双进”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痴汉为情买醉 民警接力相助

本报讯(通讯员 陈鹏)“茅坪二中附近有人醉酒躺在路上,阻碍交通……”8月6日,白河公安茅坪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民警立即出警,在现场发现一男子醉酒躺在路边,身边时有车辆经过,非常危险。当民警尝试与该男子沟通,劝其离开危险地带时,该男子表现攻击倾向,情绪激动,无法正常交流。

经了解,该男子是宋家镇人,因感情问题心情不好,借酒消愁,当天早晨喝完酒后,准备去找离家的妻子,但因喝得太多,走到茅坪二中桥头附近时酒劲上头,醉倒在路边……鉴于该男子深度醉酒已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为避免其发生意外,茅坪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宋家派出所民警进行了通报,随后在宋家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安全将其送至家中,并嘱咐村上妥善看护。

紫阳县高桥镇狠刹“两宴”歪风

本报讯(通讯员 刘成军)目前正值中考、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节点,各类“升学宴”“谢师宴”又有逐渐升温的苗头,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家风,营造文明和谐新风尚,紫阳县高桥镇狠刹“两宴”歪风。

该镇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横幅及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辖区各部门党员干部发出禁止“升学宴”“谢师宴”相关纪律规定,念好“紧箍咒”。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推动各单位从严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种好“责任田”,守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党员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从严、从快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广货街派出所救助一名外地男子

本报讯(通讯员 唐杰)8月11日,宁陕县公安局广货街派出所在夜间治安巡防中救助一名没有路费回家的外地男子,并帮助该男子顺利回家。

当日凌晨1时40分,该所夜间巡防民警发现一名身穿红色短袖T恤的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询问,该男子名叫段某,为商洛山阳县人,没有手机且身无分文。8月10日从西安乘坐一私人面包车回老家山阳,走到广货街镇下车后没有转乘车辆,身上仅有不到20元钱,在街上吃了一碗面就所剩无几了。对此,民警将段某先安排住在一农家旅馆,并于次日为其购买了车票救助其乘车回家。

果园社区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

本报讯(通讯员 何赟)8月13日,汉滨区新城办果园社区党总支邀请安康市律师协会公职委员会主任、汉滨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股长李文安,为辖区党员群众讲授《民法典》相关知识。

李文安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的颁布及其意义后,又从大家最关心的“继承”开始,讲解了遗嘱的形式及其生效原则。用身边生动事例,幽默风趣的语言,让原本艰深晦涩的法律条款变得贴近生活。接着,从合同到婚姻,从工伤到医疗纠纷,通过举例子,问问题,给方法,深入浅出解释了专业的名词,让大家理解法律条款和道德规范的不同,教大家知法守法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