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把财政杠杆用活 助民营企业增强

——我市深化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果纪胜

记者 陈俊 实习记者 罗伟

近日,安康市被财政部等五部委确定为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得5000万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被财政部确定为试点城市,是中省对安康市多年来坚持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更为我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提供了政策与经济上的双重保障,对我市推动小微和民营企业发展,加快经济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利好消息传来,各方为之鼓舞,尤其是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有这样一组数据可供印证:截至2018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192家,获得贷款9.4亿元。全市市场主体总数也由2008年的8.91万户,发展为2018年的17.96万户,十年间,增长了9万余户。

通力协作达目标

今年8月8日,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选工作。

我市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成立了“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通力协作,共同努力,认真逐一落实每项年度绩效指标数据,积极精心准备申报材料。

在经过由省财政厅等六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近两个月时间的初评后,我市于9月18日顺利进入了现场复评环节。5名代表按照复评要求详尽回答了专家评委的提问,将近几年我市以财政力量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所做的工作和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逐一阐述,得到了全场评委的认可,综合成绩位列全省首位,圆满完成了答辩任务。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配套政策,基础设施及服务不断提升,以小微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6%,占比逐年提升并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0%以上的科技创新成果,8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新增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逐渐成为我市最具活力和爆发力的经济增长点。2018年在省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中,我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排名全省第一。

健全体系稳提升

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将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与金融有机结合,将财政支持和市场机制调节相结合,将财政风险补偿与担保机构滚动发展相结合,在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连续多次增资扩股,增强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创新融资服务,探索出一条符合安康实际,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全新路径。助力安康经济增速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助推全市GDP首次突破千亿大关。

一是持续增资市财信担保公司,做大资本实力。通过九次增资扩股,使财信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从成立之初的2000万元到2018年底达到了11.73亿元,已经成长为省内最大融资担保公司之一,成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及产业精准扶贫融资主渠道。二是全力支持市财信担保公司在县区设立分公司,实现县区分公司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县区“人地两熟”的优势,实现市县区上下联动全面做好“支小助微”服务,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截至11月15日,我市各县区分公司全部挂牌运营,率先在全省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县域分公司全覆盖。三是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市县区财政部门在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全力推进1000万元以下“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开展,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管、优势互补、多利互赢”。

市财政局通过“助力”“凝聚”“撬动”“撮合”等一系列财政金融手段,协调各方力量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社会资本的杠杆效应,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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